开放课题   当前位置: 首页  开放课题  开放课题管理
 
开放课题管理  
 

开放课题管理

1. 一般研究项目经费为3万元左右,重点研究项目经费为5万元左右,自批准之日起计算研究周期为2年。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支付依据课题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的所需相关费用按照金融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2. 课题申请者每年向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提交项目进度报告。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期中检查,课题中期检查评定为“不合格”时,实验室有权终止项目实施。

3. 课题完成应按照规定提交结题研究报告以及成果列表和附件。研究成果和报告均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验收,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进行评定。评定为“优秀”的开放课题负责人将优先获得本实验室今后的开放课题资助。

4.一般研究项目结项的最低条件为:在学术杂志上发表相关重点奖励级论文1篇,或一般奖励级论文3篇,或一般奖励级论文2篇和鼓励奖励级论文2篇,或具有被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它形式的相关成果。重点研究项目最低结项条件为在一般研究项目结项的最低条件上至少增加一篇重点奖励级论文。论文奖励期刊按照《南京审计学院论文奖励期刊目录(2013年版)》执行。SCI三区及以上论文等同于重点奖励级论文,SSCI期刊影响因子在学科排名前70%的论文等同于重点奖励级论文,其它SCISSCI论文等同于一般奖励级论文。中文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英文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5. 利用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撰写的对外发表论文应注明“江苏省金融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和课题号,英文名称为“Supported by open project of Jiangsu  key laboratory of financial engineering”,发表的论文需要署名“江苏省金融工程重点实验室(南京审计学院)(英文Jiangsu  key laboratory of financial engineeringNanjing Audit University))”。利用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获得的研究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者共同所有。成果报奖由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同办理。申请专利按照专利法有关规定办理。

6.课题的管理按照金融工程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执行。